赛欧车购买一年多后车内一直有股刺鼻异味,车主李先生诉至朝阳法院,要求车行处理车内异味并赔偿各项损失9000元。
李先生诉称,2012年2月,他在北京路通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了一辆赛欧车,购车至今,一进驾驶室就闻到刺鼻的气味,人在车里待一会儿就感到头痛。路通威公司曾检测称“新车味浓”,并将该车放置在公司,放置竹炭处理,但没任何效果。
诉讼中,李先生曾提交对车辆中空气质量进行鉴定的申请,但得知鉴定费用需1万至3万元后,他觉得费用过高放弃鉴定。尽管法院多次向李先生释明,判断车内空气质量是否达标,只有经鉴定机构的鉴定方能作出结论,但李先生坚持不申请鉴定。
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提交的证据仅显示新车味浓,没有专业机构鉴定车内空气不符合环保部在《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中的要求,故其诉求证据不足、缺乏事实依据。最终,法院驳回了李先生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