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闽南网 > 汽车 > 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新车未提被厂家召回 百万玛莎拉蒂该不该退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2018-05-22 16:50 http://www.mnw.cn/

­  汽车召回正在成为常态。不久前,在四川成都发生了一起因召回引发的汽车消费纠纷,引起了不小争议。

­  事件回放

­  一张召回通知致使12万定金没了

­  郭先生是宁夏吴忠市银军运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去年1月27日,他在成都骏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4S店)看中了一辆价值百万元的玛莎拉蒂levante。随后,他支付了12万元定金,双方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约定2017年6月30日提车。

­  同年5月5日,郭先生突然收到了玛莎拉蒂(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发来的召回通知,称“因为发动机控制模块(软件)调解混合气过浓,使得燃烧不完全,可能会引起发动机转速过低,上述缺陷可能会导致变速器进入空挡,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导致发动机熄火”。

­  该召回通知强调执行召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玛莎拉蒂将为您的车辆免费进行发动机控制模块软件的升级,以消除前述缺陷。收到此信息,请立即将您的车辆送至任何一家玛莎拉蒂授权维修服务中心,该项维修将立即免费执行。”

­  车辆发动机存在缺陷,当然要4S店解释清楚到底怎么回事。收到信后,郭先生就电话通知了4S店销售人员,可3个月过去了,郭先生也没得到一个靠谱的说法。“在这期间,我跟4S店商量能不能更换一个车型,或者退定金,一直都没有沟通下来。”郭先生告诉记者。

­  2017年9月14日,郭先生突然收到4S店销售人员微信通知:“按照约定,现在您定的车辆释放,定金不退了。”销售人员告诉郭先生,“车辆释放”的意思就是拿出去卖了,现在定金也不能退给郭先生了。

­  原来,4S店认为,郭先生没有在《汽车销售合同》约定期间提车,也没有在以后多次商定的期间提车,违约在先。按照合同约定,郭先生的12万元预付款抵作违约金,不再退还。

­  4月26日,4S店就此事回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称,郭先生收到的车辆召回信件不是他们发出的信件,4S店对此并不知情。郭先生没有依据约定于2017年6月30日前和8月2日前提车,并未向4S店提及车辆召回理由。同年8月29日,郭先生与4S店协商付款提车问题时,提及车辆召回问题,但并未达成免责解约协议,而是与4S店再次达成共识为:于2017年9月10日付款提车。

­  4S店还称,该车被召回原因为生产厂家针对发动机控制模块做的软件升级。信函中的《有关车辆安全性重要警示函》内容,是指在特定条件下,车辆可能会出现的相关情况。召回前,该车并非存在上述情况。通过此次召回升级后,车辆的使用性能及行驶安全将会更加完善。因此,该车不是质量缺陷被依法强制召回,而是生产商对用户负责,加强“防火墙”保护措施的自觉行为。4S店认为,证明车辆召回不是郭先生解约免责的理由。

­  随后,记者致电玛莎拉蒂客服中心,编号为34812的客服人员向记者确认郭先生收到的召回函的真实性。对方称,应原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对玛莎拉蒂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12月15日生产的221辆车执行召回程序,郭先生的车辆在召回的范围之内。

­  该客服人员还告诉记者,在发布公告时候,为了保证车主安全,玛莎拉蒂首先会通过挂号信形式优先通知车主,再将通知下发给全国各地经销商。因此,经销商收到召回通知的时间可能会晚于车主。

­  根据《汽车销售合同》显示,如果郭先生违约,4S店可以将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同时规定了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约不承担责任。那召回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呢?合同该不该继续履行?郭先生的定金能不能退呢?

­  法律圆桌

­  正方

­  消费者可请求解除合同

­  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桂华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第一、二款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  郭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订购了玛莎拉蒂levante,后接到通知所订购汽车的发动机存在安全隐患,可见,郭先生购车是基于对世界名车品牌的信任,未料到订购的该款玛莎拉蒂发动机会存在安全隐患。这种情况,当属重大误解。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撤销权行使时效期内,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郭先生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具有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法院或仲裁委主张重大误解,请求撤销《汽车销售合同》,要求退回已付定金12万元。

­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邢连超

­  支付定金订购车辆,从法律的所有权属来看,交易并没有完成,这辆车并不属于消费者,只有完成了车辆交接,这辆车才属于消费者。一般认为,发动机存在缺陷普遍认为是车辆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等待车辆交接的过程中,出现了厂家因为发动机安全问题对车辆进行召回,生产厂家和销售商是一体的,消费者可以以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问题拒绝购买,要求4S店退还定金。

­  四川省消委会家用汽车专业委员会主任 李应鹏

­  因为发动机存在缺陷,厂家通知召回,按照国家有关召回制度,说明这款车属于缺陷产品,《产品质量法》规定有缺陷的产品不许销售。根据“三包”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有主张退车或者换车的权利。也可以按照《合同法》处理,因为合同约定,消费者购买的必须是完全合格的、完好的、没有任何缺陷或瑕疵的车辆。既然车辆存在瑕疵,4S店就违反了合同,违约在先,所以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如果时间拖久了,不退定金,还要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利息。

­  资阳市消委会秘书长 杨文清

­  《产品质量法》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表明,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型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的汽车产品的召回范围。在提车前厂商已发布召回信息,消费者知晓后,可以认为该款车型属于缺陷产品,有权要求经营者退车。

­  反方

­  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  四川天润华邦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 阙雯

­  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须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郭先生主张解除合同的理由是4S店销售的汽车存在质量问题,即车辆发动机存在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并非产品一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行使解除权。该纠纷所涉车辆在出厂后因缺陷被召回,但在玛莎拉蒂厂家完成召回修复工作且无其他质量及缺陷问题后,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  广东德纳(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游

­  合同解除的情形有三种:一是双方协议解除;二是约定解除,合同约定双方在什么情况下进行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召回可以解除合同,那合同不可解除;三是法定解除。召回不是不可逆的,也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因素,因此该纠纷均不属于这三种情形,购车合同应该继续履行,该提车提车,该付尾款付尾款,否则视为违约。(记者刘铭

责任编辑:连培煌
相关阅读:
新闻 娱乐 福建 泉州 漳州 厦门
猜你喜欢:
热门评论:
频道推荐
  • 中国最热销的商务车:上汽通用别克GL8 10万
  • 一汽等四家车企召回近40万辆汽车
  • 7月汽车销量188.9万辆 同比下降4%
  • 1至7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同比保持高速增
  • 销量增库存涨 汽车市场“虚火”旺?
  • 新闻推荐
    @所有人 多项民生礼包加速落地快来查收 三峡大坝变形?专家:又有人在恶意炒作 北京新一波疫情为什么没出现死亡病例? 戴口罩、一米线 疫情改变了哪些习惯? 呼伦贝尔现幻日奇观 彩虹光带环绕太阳
    视觉焦点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精彩视频
    医解百科丨立冬进补 不是大补特补(视频)
    医解百科丨立冬进补 不是大补特补(视频)
    医解百科︱空腹不能吃柿子,是真的吗?(视频)
    医解百科︱空腹不能吃柿子,是真的吗?(视频)
    专题推荐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泉州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

    新征程,再出发——聚焦2021年全国两会
    2020福建高考招录
     
    48小时点击排行榜
    打造产城融合、共同富裕磁灶样板 磁灶获 福州西湖公园金秋菊展 3天迎客18万人次 晋江苏垵村获评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 遮风挡雨惠民生 光伏发电助增收 英林镇柯 以创新科技与匠心设计护航 晋江品牌闪耀 特色品类成增长新引擎 泉州糖果前三季度 深读丨“会地合作”引智 “滴灌”产业土 黑脸琵鹭连续五年来石狮湿地公园越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