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台州一90后小伙深夜醉驾飙车,甚至还发朋友圈炫耀,结果把自己和车上朋友的命都搭进去了,真是“no zuo no die”啊!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这小伙的家人去找保险公司理赔会不会得到赔偿呢?
我们先来简单回顾一下这一事件:据交警介绍,8日晚,事故中的驾驶员金某与朋友胡某在峰江街道一家大排档吃过宵夜后,于晚上12时23分驾驶一辆牌照为浙J39*号的别克轿车自西往东开往新桥方向。到了9日凌晨,当车辆行驶至玉露洋村路段时,因车速过快,先是撞倒了路边一根电线杆,接着又碰撞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五菱面包车,随后,车辆失控坠入路旁河中。二人被赶到的交警连车带人打捞上岸,经医抢救无效死亡。警方测试了金某的血液酒精浓度,其酒精浓度为115mg/100ml,属醉酒驾驶。关于该事故的具体原因目前仍在调查中。
90后驾驶员金某微信截图
事故现场被撞得只剩下底柱的电线杆
这一事件保险公司会不会赔偿呢?因为事故的具体原因和车辆的投保情况等都不清楚,所以以下的讨论是假设该车已经投保了这些险种。
交强险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必须强制购买的,交强险是强制第三者责任险,它只对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第三者的人和财物的损失进行赔偿,司机自己受伤交强险是不能赔偿的,车上的乘员受伤由车上人员责任险赔付。交强险是赔付第三者的损失的,本案中金某和朋友死亡不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
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责任限额是,在事故出现之后,如果车主是主要责任方,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是11万元,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1万元,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是2000元;如果车主没有责任,赔偿限额依次为1.1万元、1000元、100元。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由被保险人进行赔偿。以往大部分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性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就不能上牌也不能年检。在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就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根据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的第六条的第2点和第3点:本车驾驶人员和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三责险是不予赔付的,由于此案中没有涉及第三者,三责险不予赔付。
车上人员责任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是三责险的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三责险后方可投保,按车上的座位数来投保,每个座位保费50元左右,用以赔偿由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此险种的赔偿是在驾驶员合法操作的前提下进行的,此案中驾驶员金某醉驾,违反了交通法规,因此即使购买了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公司也不予赔偿。
车损险
车辆损失险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它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自己车辆的损失。但并不是只要车辆损坏保险公司就会予以赔付的,车损险的赔付范围不包括以下这些情况:地震、精神损失、酒驾、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发动机进水后二次点火、部分零件被偷、爆胎、放弃追偿权、改装后的添加设备、修车期间的损失、收费停车场事故、没经过定损直接维修、误撞自家人、新车保险单生效前等。因本案中金某是醉驾,所以车损险不予赔付。
涉水险
涉水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要先投保车损险才能投保涉水险。涉水险是保险公司对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给予的赔偿,只有在涉水行驶(通过水淹路面导致发动机受损)且没有进行二次点火时才能获得赔偿,开车掉进河里、车辆失控落水是属于车损险的赔付范围。因此本案中车辆失控落水是由车损险赔付,而根据上文的分析,酒驾不包括在车损险的赔付范围之内。
因此,由于金某违反交通法规醉驾,各项车险都是不予赔付的。酒驾出事故的案例很多,保险公司都是不予赔付的,受害的不仅是自己和他人,更给亲人造成巨大的金钱和精神压力。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各位猫友切勿酒后驾车,特别是年轻人,谨记金某的例子,千万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